11月28日,墨西哥經濟部國際貿易慣例總局致函中國駐墨使館經商處,告墨方已于11月27日在《官方日報》上公布決議,決定就原產自中國的混凝土鋼釘(涉案產品稅號:73170099)反傾銷措施發(fā)起第二次復審調查。上述決議自公布次日起生效。
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,損害分析期為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。官方表格答卷和證明材料的遞交截止時間為2015年1月22日14:00,對申訴方提交證據信息提出抗辯和質證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2月4日14:00。
本案原審終裁于2004年11月29日,對涉案產品征收0.50美元/公斤的反傾銷稅;第一次日落復審終裁于2011年5月16日,決定征收0.54美元/公斤的反傾銷稅。